● | 提供茶包、咖啡包 |
● | 廚房備有冰箱、瓦斯爐、卡式爐、電鍋、小烤箱、BRITA淨水器及鍋碗瓢盆,使用完畢請清洗、以維持清潔衛生。 |
● | WiFi免費上網。 |
● | 提供專屬4個停車位。 |
● | 民宿無提供早餐。 |
● | 民宿無提供烤肉場地。 |
● | 民宿不招待寵物:如不能配合,請勿訂房。 |
● | 匯款郵局:桃園成功路郵局 |
● | 代 號:700 |
● | 戶 名:馬雪雯 |
● | 局 號:0121006 |
● | 帳 號:2732181 |
● | 訂房確認後,請於2日內預付房價50%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● | 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line或電話、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,金額、姓名、電話、住房日、房型、人數...方便為您查詢是否已入帳,謝謝。 |
● |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 |
● |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 |
● |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。 |
● | 入住:15:00以後入住,入住時出示相關證件,以便登記於『旅客住宿登記表』,並付清尾款。 |
若有未入住民宿的訪客參與聚會活動,酌收清潔費400元/人,並須於22點前離開。 | |
● | 退房:11:00前退房,為維護下一組客人的權益,請務必遵守。逾時退房:半小時以內加收NT$500元;1小時以內加收NT$1000元,以此類推。 |
● | 退房前請將客廳、餐廳、廚房..等公共區域『恢復原狀』、做好『垃圾分類』、碗盤務必清洗。 |
● | 為保障雙方權益及旅客安全,暖暖屋『公共區域』裝設監視器設備。 |
● | 因應政府環保署規定,113年1月1日起,民宿試辦不再提供一次性備品牙刷/牙膏;試辦期間民宿仍會貼心準備部份牙刷/牙膏,方便未攜帶的旅客使用。 |
● |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約定人數入住,如需加人、加床,最晚於入住前一天通知,費用另計。 |
● | 室內全面禁菸:依『菸害防制法』室內禁菸,違規依法罰2000-10000元 |
● | 室內嚴禁使用烤盤(電烤爐):如不能配合,請勿訂房;若違規使用,住客須全額負擔民宿窗帘、沙發布、味道清除等損害費用。 |
● | 禁止砸派、蛋糕等活動,違者加收3000元清潔費。 |
● | 如有同行孩童,請家長務必全程陪伴活動以策安全。 |
● | 天災處理:以民宿及貴賓住宿的縣市政府官方發布停班停課為依據,全額退還訂金。 |
● |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保留訂金3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※ |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※ |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※ |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